「水晶餃」立大功!      暖警助民眾尋回愛車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一名黃姓男子(49年次) 於114年12月15日12時許走進中市警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報案,表示前(14)日駕車前往民權路上的交通局洽公,返程時卻一直找不到愛車,由於擔心車輛遺失,情緒顯得相當焦急。警員林建宏瞭解後,立即受理並協助黃男回想當時情況。

經瞭解,黃男於前一日前往交通局辦理相關事務,完成後準備牽車返家時,卻遍尋不著車輛,因家中臨時有事,僅能先搭乘計程車返家,並於隔日再度返回交通局周邊尋找,惟仍未發現車輛蹤影,心急如焚之下遂向警方報案求助。

警方受理後,先行安撫黃男情緒,並耐心陪同其回想當日行程與可能停車位置。起初黃男僅模糊記得車輛停放在交通局附近,無法提供具體線索,警方遂依據周邊道路及黃男可能行經動線,逐一引導其回想停車時的環境與地標。過程中,黃男突然靈光一現,腦海浮現「水晶餃」的畫面,隨即表示可能將車輛停放在販售水晶餃的店家附近。

林員立即想到轄區內位於柳川東路與自立街附近的一家水晶餃店,隨即駕駛巡邏車載著黃男前往該處查看,果然順利在店家附近發現黃男的車輛,確認僅是記錯停車位置,車輛完好無損。黃男見愛車失而復得,當場鬆了一口氣,對警方的耐心協助與熱心服務頻頻致謝。

第一分局呼籲,民眾停車後可善用手機拍照記錄周邊地標、記下路名或開啟定位功能,以避免忘記停車位置;若遇突發狀況或需要協助時,可即時向警方求助,警方將提供即時且必要之協助,確保市民財產與安全。

▲圖說:西區派出所員警藉由「水晶餃店」線索,找到黃男記錯停車位置的愛車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西區派出所員警藉由「水晶餃店」線索,找到黃男記錯停車位置的愛車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