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賴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復興路一段(南往北)方向直行時 10歲潘姓女童正過行人穿越道 不慎發生碰撞

【記者劉彩雲/臺中報導】
發生於113年2月29日7時28分許,在潭子區復興路一段42號前之交通事故。42歲賴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復興路一段(南往北)往合作街方向直行時,10歲潘姓女童正值上學途中過行人穿越道,不慎發生碰撞,致女童左側身體摔倒在地,左膝受傷。警方依規定到場處置,駕駛經檢測無酒精反應,女童經送醫(慈濟醫院就) 包紮後無大礙,後續將調閱相關影像以釐清案情。

▲圖說:42歲賴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復興路一段(南往北)往合作街方向直行時,10歲潘姓女童正值上學途中過行人穿越道,不慎發生碰撞。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
圖說:42歲賴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復興路一段(南往北)往合作街方向直行時,10歲潘姓女童正值上學途中過行人穿越道,不慎發生碰撞。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

另有關賴女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之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製單舉發,處新臺幣七千二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警方呼籲,駕駛行駛時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周遭狀況,保持安全距離、減速慢行,避免事故發生。

▲圖說:42歲賴女駕駛自小客車沿復興路一段(南往北)往合作街方向直行時,10歲潘姓女童正值上學途中過行人穿越道,不慎發生碰撞。 (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雅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