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副所長深入公車據點宣導 走下車輛都是行人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為降低公車交通事故發生,規劃自9月25日啟動「公車大執法」,第一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賴丁嘉於113年10月1日在本市百大高肇事臺灣大道與五權路口,執行交通疏導守望勤務,18時30分許發現一輛公車明顯違規,在左轉綠燈時相下闖越紅燈,執勤員警依法舉發。經第一警分局統計,自9月25日至10月8日共取締15件公車違規,其中有6件是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其次5件是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另有4件闖紅燈,警方表示將無限期展開「公車大執法」,嚴格取締公車違規,以保護乘客與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第一警分局特別針對「行人路權」議題前往轄區公車業者服務站,由繼中所女副所長親自向公車司機宣導「行經路口應減速查看」、「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強化駕駛交通安全意識。另外,警方亦針對行人安全主題前進校園,向學童宣導「穿越馬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晨昏外出穿亮衣」、「遵守號誌,綠燈秒數足夠再過馬路」及「大型車視覺死角、內輪差」等,並提醒穿越路口時可參考日本學童,舉手示意車輛,避免視線死角發生交通事故。
第一警分局表示,近期針對公車停靠站不合理道路工程,特別要求同仁主動積極檢視轄內火車站、校園、商場及施工地區周遭路段,評估大型車輛、公車行經重點時段與路線、行人穿越道及公車停靠區地點與距離是否設置合宜,並建議權責機關研議改善,俾利提升行人用路安全,防制事故發生。
第一警分局長鍾承志強調,警方將持續不定時不定點派員到公車密集路段稽查,只要發現違規情形,必將從嚴處罰決不寬貸。公車大執法專案無期限,目標是減少交通事故,還給行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