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MV補助開跑 總額350萬
【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
為行銷嘉義市城市意象並扶植音樂與影像創作能量,嘉義市政府文化局11日表示,推出「2026嘉義市音樂影像(Music Video)補助拍攝計畫」,即日起正式開放申請,總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50萬元,期盼吸引音樂人、導演及影像製作團隊進駐嘉義取景拍攝,透過音樂影像呈現城市風景與文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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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表示,本計畫鼓勵影視業者與音樂創作者結合創意與城市場景,只要具備原創音樂作品與完整拍攝構想,經審查通過,即有機會獲得補助,完成專屬的音樂影像作品。依補助規定,音樂影像拍攝計畫將於每年2、4、6、8及10月辦理審查。
文化局指出,有意參加115年2月審查會議的申請者,須於1月29日前備妥申請計畫書送交文化局,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資格須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並完成立案的影視相關公司或行號,且須符合計畫相關規定。
文化局進一步說明,申請內容須具備音樂作品原創性,並擁有合法版權;如為改編或翻唱作品,需檢附完整授權文件。音樂影像全片須於嘉義市內實地拍攝,並於計畫中清楚載明拍攝地點,同時提出具體的公開播映或發行規劃。
在補助額度方面,單一案件補助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總製作經費的50%,實際核定金額將由市府籌組的審查委員會,依計畫品質與執行可行性審議決定。文化局也提醒,審查分為初審書面審查及複審簡報兩階段,相關細節將另行通知,呼籲創作者把握期限踴躍申請。
【2026 嘉義市音樂影像(Music Video)補助拍攝計畫】
🎥 總補助金額:新臺幣 350 萬元
🎥 MV 須全片於嘉義市取景,並具備公開播映/發行規劃
🎥 音樂須為原創作品,或具合法授權之改編創作(曲風不限)
📌 即日起徵件至經費用畢為止
📅 分別於 2月 / 4月/ 6 月/8 月/10 月 辦理定期審查
📎 申請須知請見 :https://ppt.cc/fLrm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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