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三讀通過自治條例修正案 縣長另指示研擬既成道路投標辦法
【記者鍾文和/苗栗報導】苗栗縣議會第20屆第19、20次臨時會12日繼續進行二、三讀會,會中三讀通過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各單位與所屬機關共動支第二預備金9760萬9988元。有關縣議員陳永賢提問既成道路遭放置貨櫃擋路而衍生的交通與公共安全疑慮,縣長鍾東錦當場指示警局與相關單位強制排除並追究行為人責任;另指示秘書長陳斌山研擬「私有道路土地投標」辦法,消弭既成道路私有土地爭議,以維交通順暢並確保公共安全。

圖說:苗栗縣議會臨時會繼續進行二、三讀會,議員提問既成道路遭放置貨櫃擋路而衍生的交通與公共安全疑慮,縣長鍾東錦當場指示警局與相關單位強制排除並追究行為人責任。(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縣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將於3月16日生效,將增置副縣長與副秘書長各1人,增加視察及高級社會工作師等職務,新成立長照處及數研處。其中,副縣長確定由三義子弟前立委賴香伶擔任,縣長鍾東錦肯定賴曾任立委且嫻熟勞工及社政領域,又說得一口流利客語,以其領導能力和才華接任這個職務,非常恰當;副秘書長則由首席參議許滿顯擔任,協助並分擔秘書長陳斌山主管事務。
縣議員禹耀東一度引用三國演義「蜀中無大將、廖化作先鋒」,建議縣長鍾東錦在組織編制增加後,要多觀察了解並適當安排人事布局,才能讓這些人力成為縣府和縣長的左右手。鍾東錦則回應,就任3年多來,對專員以上職務的員工普遍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工作態度亦有嚴格要求;他強調用人唯才,「把對的人擺在對的位置」,自能展現長才並發揮最大效能。
三讀會結束後,縣議員陳永賢質疑頭份市有條私有既成巷道遭人放置貨櫃,不僅妨礙人車通行,年關將屆格外不便,萬一有意外事故發生時,可能影響救護車、消防車等車輛進出,已涉危害公共安全,必須緊急處置。縣長鍾東錦對此非常重視,當即指示警察局長李忠萍派員進行了解,優先強制排除障礙物恢復交通,傳訊行為人製作筆錄並請示檢方意見,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縣長鍾東錦表示,許多既成道路是老一輩將私有地留給在地民眾使用,然因房屋或土地買賣易主,或後代子孫不願繼續再無償提供使用,進而發生諸多糾紛,但地主不能說封就封,否則恐讓祖先輩的善行美意大打折扣,如有不服可訴諸司法途徑解決。鍾東錦同時呼籲吊車業者,不要做出類似吊置貨櫃擋路的行為,若明知違法而為之,期間又發生事故釀成傷亡,縣府與檢警單位必定究責到底。
為避免私有道路土地紛爭層出不窮,縣長鍾東錦指示由秘書長陳斌山主導,研擬「私有道路土地」採購、投標辦法,讓交通用途的私有既成道路,可由地主標示依公告現值比例(成數)到縣府投標,縣府則編列預算,選取比例較低者先採購。鍾東錦表示,初步評估,每年將編列5000萬到1億元預算,採購既成巷道的私有土地,預算用完為止,希望最快從今年下半年啟動,未來則視縣府財政狀況逐年增編預算。
12日臨時會議員發言踴躍,有蕭詠萱、邱毓興、曾美露、鄭碧玉、劉美蘭、楊文昌、楊恭林等人,相繼關心各選區的交通改善、治安維護、部落缺水、敬老卡擴及藥局、農特產行銷及紅火蟻危害等議題;縣長鍾東錦與業務主管局處逐一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