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6處公有停車場充電站5/25啟用 滿足電動汽車充電需求 

【記者彭慧婉/新竹報導】為滿足電動汽車充電需求,新竹縣政府積極爭取中央補助經費於縣內27個公有停車場建置充電樁,首批充電站近日於竹北市、竹東鎮、湖口鄉等10個鄉鎮市完成建置,16處充電站、共83槍電動小客車充電樁(快充18槍、慢充65槍)將於5月25日正式上線啟用。

▲(圖/交通處提供)

縣長楊文科表示,新竹縣電動汽車持有數成長快速,從112年1618輛,截至今年3月已大幅成長至6724輛。為推動綠能環境、低碳運輸及配合中央政策,新竹縣積極推動電動汽車充電樁基礎建設,建構友善的電動汽車使用環境。

▲(圖/交通處提供)

縣府也致力提升運輸資料的開放品質與即時性,日前榮獲交通部「114年運輸資料流通服務平臺TDX加盟協作單位績效評鑑」充電樁組特優獎、停車組優等獎及公車組佳作獎,讓充電樁、停車與公車等關鍵運輸資訊能公開透明,大幅提升數據的可用性。

▲(圖/交通處提供)

交通處指出,本次啟用充電站由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置與營運,16處充電站分別位於竹北市、竹東鎮、芎林鄉、關西鎮、新埔鎮、湖口鄉、新豐鄉、北埔鄉、橫山鄉及五峰鄉,皆配置防火毯及滅火器,且充電樁具有過電壓、過電流、短路、漏電、過載等保護措施,並設有緊急斷電開關。

為確保營運品質及服務穩定性,縣府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充電收費方式參考各縣市行情,慢充(11KW)每度8元、快充(180KW)每度14元,可透過APP綁定信用卡、簽帳金融卡或APPLE PAY等完成付款,操作方便。

避免違規佔用情形發生,依「停車場法」、「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及「新竹縣境內公有停車場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使用規定」,未使用充電設施充電者,不得停放於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且快充充電時間限制30分鐘,違者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