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攜手打擊毒駕 中市首件「毒駕預防性羈押」獲准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灣臺中地檢署於115年5月27日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由洪家原檢察長主持,會議邀集中市警察局沈炳信副局長、刑事警察大隊紀延熹大隊長及各分局偵查隊長共同與會,針對毒駕犯罪增訂「預防性羈押」規定,提出八大預防性羈押樣態,讓第一線員警同仁於查緝毒駕案件時有所依據,能更明確掌握蒐證重點、逮捕要件及聲請羈押方向,避免因現場判斷標準不一而影響案件偵辦效能。檢方歸納八大作為評估聲請預防性羈押之樣態:

1. 毒駕同時扣得毒品者。

2. 毒駕同時飲酒,涉及酒駕及毒駕併存者。

3. 毒駕同時發生交通事故並致人死傷者。

4. 毒駕同時發生交通事故,且違規情節嚴重者。

5. 毒駕事故發生於校園周邊或其他公共場所者。

6. 查獲前駕駛行為已顯有危害往來安全之危險者。

7. 行為人曾有多次施用毒品、毒駕或酒駕前科者。

8. 行為人疑似施用毒品,且客觀上已明顯不能安全駕駛者。

▲圖說:臺中地檢署與警察局聯合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針對毒駕提出八大預防性羈押樣態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臺中地檢署與警察局聯合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針對毒駕提出八大預防性羈押樣態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中警局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長林士欽及警員張淯翔於5月26日凌晨0時30分許在轄區巡邏時,發現一部普通重型機車於清水區和睦路二段逆向行駛,警方立即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示意停車受檢,惟駕駛拒絕配合並加速逃逸,員警秉持決心嚴厲執法,最終於清水區楊厝二街攔停該車輛。經查發現該機車竟是遭通報遭侵占之車輛,駕駛人則為失聯移工,警方依法逮捕並實施附帶搜索時,在其身上查獲疑似安非他命粉末一包,經初步檢驗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後續唾液篩檢結果亦呈陽性,顯示涉有施用毒品情事。全案除涉及侵占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外,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依權責提出聲押獲准,為本市第一件毒駕後遭羈押之案件。

臺中市政府刑事警察大隊長紀延熹表示:「警政署宣示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專案期間實施起迄今120小時,本局內總計已查獲施用安非他命、依托咪酯及愷他命等毒品涉嫌毒駕案件36件36人,溯源藥頭及施用毒品共計查獲86件86人,皆實施唾液快篩並製作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依現行犯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展現警方『毒駕零容忍』堅定決心及成效。我們絕對會將這些交通及治安上的不定時炸彈澈底清除,全力守護臺中市民的生命與用路安全,請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

▲圖說:中警局清水分局依唾液篩檢查獲毒駕並搜出安非他命粉末,為台中市首件毒駕後預防性羈押獲准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中警局清水分局依唾液篩檢查獲毒駕並搜出安非他命粉末,為台中市首件毒駕後預防性羈押獲准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