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擁槍自重    警拂曉破獲「喪屍煙彈」分裝場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五隊接獲民眾檢舉,有周姓男子(27歲)為毒品藥頭,周嫌不僅吸食依托咪酯毒品成癮,並經營毒品分裝場販毒牟利,且為避免毒品交易被黑吃黑而擁槍自重,危害社會甚鉅。警方歷經數月調查、跟監及蒐證,於114年6月中旬順利將周嫌查緝到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該案於115年5月底起訴。

▲圖說:中市刑大隊拂曉出擊,於周姓毒嫌住處查扣依托咪酯煙彈175顆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中市刑大隊拂曉出擊,於周姓毒嫌住處查扣依托咪酯煙彈175顆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專案小組分析情資顯示周嫌定期購買依托咪酯煙油,以自家住處做為分裝據點,將依托咪酯煙油和香精以不特定比例混和,再將調和好之煙油裝瓶,最後再注入空煙彈殼內製作成依托咪酯煙彈販售。為免行動打草驚蛇致毒品遭湮滅,警方選擇拂曉出擊,於周嫌睡夢中破門進入,順利查扣販毒聯絡用手機及依托咪酯煙彈175顆(總價值175,000元)、電子菸主機2支等贓證物,但現場未找到改造手槍,分析周嫌近期出入地點後,警方研判周嫌將改造手槍藏匿於老家,遂帶同周嫌至該處搜索,再起出改造手槍1把、彈夾1個(含子彈6發)等贓證物,查扣之改造手槍經送刑事警察局鑑驗,認係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枝,擊發功能正常,為具殺傷力之改造武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紀延熹呼籲,依托咪酯於115年6月27日提升為第一級毒品,顯見其極具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有高度危害性,吸食後會發生肌肉不自主強力抽動、意識混亂、昏迷或直接昏厥,請民眾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切勿因一時好奇而嘗試,不法分子亦切勿心存僥倖,民眾若發現可疑情資,請立即通報警方,大家共同來守護地方鄰里及社區安全。

▲圖說:專案小組於周嫌老家搜索,起出改造手槍1把、彈夾與子彈6發等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專案小組於周嫌老家搜索,起出改造手槍1把、彈夾與子彈6發等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