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酒引口角開槍洩憤    中警追查槍枝來源依法嚴辦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115年7月24日5時20分,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接獲報案,稱臺灣大道二段某建物門口發生槍擊案。經警方初步瞭解,饒姓犯嫌(78年次)酒後因敬酒問題與他人發生口角糾紛,隨後駕車離開現場,並持涉案槍枝返回該商辦大樓一樓,朝玻璃大門開槍射擊後逃離現場。本案無人員傷亡,現場建物1樓玻璃大門遭射破,第一分局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犯嫌駕駛之作案車輛後展開查緝。

▲圖說:饒姓犯嫌因敬酒與人發生口角,隨即駕車持槍朝一樓玻璃大門射擊後逃離現場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饒姓犯嫌因敬酒與人發生口角,隨即駕車持槍朝一樓玻璃大門射擊後逃離現場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饒男犯案後駕車前往苗栗縣政府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投案。第一分局接獲頭份分局通知,確認犯嫌已主動投案並交付作案槍枝,便派員前往接案,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中市警方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及毀損等罪嫌持續配合地檢署釐清犯案情節,並深入追查槍枝來源。

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對持槍射擊等暴力犯罪零容忍,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暴力犯罪全力打擊,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衍生暴力衝突,更不得持有或使用非法槍械危害公共安全。警方持續結合源頭預防與積極查緝,對於任何重大暴力犯罪均秉持依法嚴辦之態度,全力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