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宿業新制將上路 嘉市府挺業者早因應拼商機

【記者孫慶璋/嘉義報導】

永續旅遊是目前全球趨勢,環境部於去(112)年即已預告,明(114)年旅宿業將有兩項重要新規定即將上路,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9日特別提醒旅宿業者注意,該新制將上路,包含禁止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及發展觀光條例落日條款兩項新規定,嘉義市政府日前委託專業團隊辦理輔導課程,協助旅宿業者面對這項新規定,協助業者及早因應,提前做好準備,共同響應新制及永續旅遊風氣。

 ▲圖說:(圖/嘉市府提供)

觀光新聞處處長張婉芬表示,嘉義市自111年起,連續兩年拿下交通部觀光署考核輔導績效「特優」最高肯定,說明市府對旅宿業管理和業者配合的成果。新規範旅宿業者自明年起,不得主動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市府對這個議題也十分重視,今年提出「嘉義市淨零排放永續管理自治條例」,明文禁止本市旅宿業者主動提供一次用旅宿用品,該自治條例已經議會三讀通過,目前正進行公告,成為非六都第一個將2050淨零排放正式列入地方自治法規的縣市,建立淨零施政依據。

張婉芬處長進一步表示,明年的另一項新規定為發展觀光條例的「落日條款」即將到期,過去不少民眾外出旅遊,會選擇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救國團活動中心、寺廟香客大樓住宿,只是這些場所無旅宿業登記,收費提供民眾住宿的營運模式與旅宿業無異。交通部觀光署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於104年修正發展觀光條例,上述這些場所應自該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始得繼續營業,也就是所謂的「落日條款」,這個期限將於明年1月21日到期。

嘉義市政府觀光新聞處表示,113年旅宿業輔導課程還邀請嘉義地方檢察署江炳勳檢察官跟大家宣導「區辨圖利與便民」,也安排穆斯林認證及好客民宿申請與行銷課程。業者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05)2254321#686詢問。